土木工程師(巖土)
來源:北京工程勘察設計協會
發布時間:1970-01-01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巖土工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工作。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準與合格標準。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巖土工程專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巖土工程專業委員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試工作。
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人事行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