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開展誠信評估工作報送材料的通知
中設協字(2007)第39號
各地區、各部門勘察設計同業協會,各會員單位,各直屬分會及專業委員會:
根據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印發《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評估辦法》(中設協(2007)5號)和轉發《關于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開展誠信評估的實施意見》(中設協(2007)6號)通知的安排和要求,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開展誠信評估工作已經開始,請各有關地方和部門同業協會抓緊落實評估初審專家委員會的組建和初評工作。為了確保這項工作順利開展,現就誠信評估報送材料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自評:2007年9月15日前,參加申報誠信評估的單位對照評估內容和評分細則進行自評,寫出自評報告,填寫申報表,報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協會。
2、初審:2007年10月15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同業協會組織評估專家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勘察單位的推薦材料寫出初審意見并加蓋公章。為了便于會員單位的申報工作和組織評 審,請將申報材料直接報送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工程勘察與巖土分會。
郵寄地址:北京市573信箱7分箱 工程勘察與巖土分會收
郵政編碼:100053 聯 系 人: 蕭漢英 聯系電話:010-63049001(可傳真) 63038601-2251-2253
3、綜合評審:2007年11月30日前,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誠信評估專家委員會召開綜合評審會,評出符合評估細則條件的企業,提出預通過名單,填寫評審意見報全國誠信評估專家委員會。
4、審定公布:全國工程勘察行業誠信單位的預通過名單將在網站上公示15天,接受社會監督,若無異議,報理事長會議批準,由中國勘察設計協會發文公布結果并頒發證書。
二、申報材料
1、自評報告。
2、《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誠信單位申報表》;詳見中設協(2007)5號文中的附件2。
3、附件:附件材料中包括以下內容:
⑴目錄;
⑵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⑶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⑷有效期內各類認證證書復印件;
⑸工程項目獲獎證書復印件;
⑹(中設協(2007)5號文)
附件3《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評估評分細則》備注欄中要求提供的各類證明材料。
4、以上各項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裝訂成冊,一式二套。 同時附上光盤二份(與紙制文件內容相同)。
中國勘察設計協會
2007.7.26